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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补充养老险试点遇阻
2008年08月06日 14:34:54 金融评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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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视为推动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的天津滨海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前意外遇阻。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对试点中的“30%税前列支”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异议,涉及个人税收优惠这块的试点工作被叫停。

  6月下旬,保监会发布了《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它是对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以及保监会《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补充养老保险的通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

  其中涉及的个人及企业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的税优政策是: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支出在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8%以内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交费部分则可在个人工资薪金收入30%以内的部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对于个人交费享受30%的税优政策,税务部门存在异议。他分析称,首先是因为我国对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并无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天津滨海针对个人交费提出的税优政策也就没有税务方面政策的支持;其次,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原因,就是30%的税优比例相对偏高,会增加税收损失的负担。相比国际普遍水平来说,天津滨海30%的个人税优政策确实相对偏高。加拿大的个人税优是18%,在国际市场中已经算比较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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