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拥有过多的国有金融机构,政府习惯性地过度监管,导致了中国金融体系监管成本过高,金融体系发展不足,灵活性太差。为此,中国应放宽私人之间的信贷限制,发挥私人产权和私人信用的作用。
政府一方面通过行政权力管制利率,使之不能市场化浮动,不利于市场展开竞争;另一方面利用行政权力,要求金融机构在发行新产品、新业务前,上报给监管机构等待审批报备,却忽视了基本制度改革。
一谈到发展金融,就是发展股市上的各种衍生工具,却忘了规范和发展最基本的私人之间的产权和信用关系。大型商业银行都归国家所有,使信贷变为个人和国家之间的信用关系,不仅容易导致呆坏账,还会将政府陷入一般的信用关系中,加大监管成本,湮没政府的监管执法职能。政府对私人之间信贷的限制,使商业银行失去了信用基础。中国应发挥私人产权和私人信用的作用,减少国家与私人之间的信用关系,将政府解脱出来。 |